一、我国大熊猫放归历史
自从上世纪80年代起进行了近10次的“粗略放归”尝试,但其结果都不理想(表 1),面临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试验个体野外生存能力严重困乏,或释放野外后摄食上对饲养环境的依赖。即使来自野外的放归个体,体重亦有较大程度下降,表明在野外环境下的觅食行为或能量获取是不正常或不理想的。仅有2006年放归个体“祥祥”真正意义上属于圈养繁殖个体,经过了近3年野化培训,然而,“祥祥”放归后命运多桀,“因领地或食物与野生大熊猫发生过打斗”最后被发现陈尸野外。由此可以看出,大熊猫放归个体能否在觅食能力提高、能量净收益达到最大,提高其生存能力和适合度是问题的关键。
大熊猫“祥祥” 放归大熊猫“泸欣 ”放归
表1 历年来大熊猫放归尝试及结果
时间 | 释放地点 | 来源与编号 | 结果 |
1983 | 卧龙 | 野外“珍珍” | 由于恋巢回到原来巢域 |
1984 | 卧龙 | 野外“桦桦” | 回到原来巢域 |
1984 | 卧龙 | 野外“贝贝” | 回到原来巢域,2个月后死亡 |
1985 | 青川 | 野外“西西” | 迷失方向,推测死亡 |
1991 | 卧龙 | 野外“三山” | 回到巢域,4个月体重下降25kg |
1994 | 苏州 | 圈养“白雪” | 捕回饲养场,3个月体重下降11kg |
1997 | 宝兴 | 野外 | 发现伤病后送至碧峰峡救护,进行饲养 |
2005 | 龙溪虹口 | 野外“盛林一号” | 野外生活正常 |
2006 | 卧龙 | 圈养“祥祥” | 死亡,由于食物与领地争夺摔落致死 |
2009 | 石棉 | 野外“泸欣” | 野外生活正常 |
二、大熊猫野外生存状况与迁地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大熊猫曾广泛分布于我国东部、中部的广大地区,并向外延伸到东南亚的越南、泰国、老挝以及缅甸等地。然而,由于地质、气候等的因素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现今大熊猫仅存于青藏高原东缘的6大山系中,种群数量仅1596只。由于河流、公路、森林采伐以及人口的发展等原因,已造成部分大熊猫栖息地和种群之间交流的阻断,形成了24个相互隔离种群。尽管对大熊猫进行迁地保护的举措在历史上曾遭到诸多非议,然而,就熊猫种群的长期生存而言对于已经十分孤立和破碎的小种群,单纯的就地保护措施可能并不足以保障这些孤立小种群的长期续存,考虑在短期内人为促进种群间基因交流实施迁地保护是必要的。那么减小各种随机因子对种群负面影响的一个最有效途径是增加野生大熊猫的种群数量,将圈养个体放归到野生种群中对促进小种群的复壮有明显效果。
大熊猫自然保护区
大熊猫圈养繁殖的基本目标是建立能自我维持的圈养种群,最终目标是将圈养个体放归野外以重建或复壮野生种群。当前逐步形成的能自我维持的圈养大熊猫种群,野外放归大熊猫试验成为可能。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大熊猫圈养繁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解决了“发情难、配种难、育幼难”等人工繁育大熊猫技术难题,目前,全国圈养种群数量已达到了333只。 首先,圈养个体的适当放归有利于野生大熊猫种群生存状况的改善,不仅增大种群数量、增强种群应对环境波动及其它随机干扰的能力,还可能改善种群的遗传结构、提高遗传多样性、减少近亲繁殖,从而提高种群在自然界长期进化发展的潜力;其次,达到能自我维持的种群数量后,放归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不断增大的圈养种群所带来的承载负荷;第三,积累放归经验,为其它大中型兽类的放归提供参考,发挥大熊猫旗舰物种作用;第四,放归保护场所还可用于对公众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三、国外野生动物放归经验和案例
人工圈养繁殖是濒危物种迁地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将人工繁育个体放归自然以维持和扩大野生种群则是迁地保护的最终目的。目前,国外取得了一些放归经验:野放草食动物较野放食肉动物容易成功;在动物核心分布区释放人工繁育个体要较在分布区边缘容易成功;发现和建立具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种群要较珍稀濒危动物容易成功;较鸟类和兽类而言,形成可生存野放种群的概率随着野放个体数目的增加而上升。就放归方式而言,软放归较硬放归的方式成功的概率要高。
麋鹿 普氏野马
就国内来讲,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不乏圈养动物野化放归成功的先例。麋鹿与1985年和1987年从英国分别引入北京南海子和江苏大丰,后又先后引种到湖北长江岸边的天鹅洲保护区和河南省原阳县等地。目前国内麋鹿生长良好,形成了稳定上升的繁殖种群,麋鹿种群数量已经超过2000多头。另外一个成功的案例就是分布于我国新疆的普氏野马,1985年,根据中美两国商定的协议,分两批将11只普氏野马在圈养或半散养条件下的新疆木萨尔野马保护繁殖中心。2001年将27只普氏野马成功放归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目前这些放归个体已经可以成功繁育后代。